残疾中专学生可以享受高中以及高等教育阶段的教育补贴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1、具有东台市户籍,持有市残联核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和高中阶段《学生证》的全日制在校残疾学生(含在特教学校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前三年的学生),或者全日制高等院校《学生证》的大学在读残疾学生(含大专生、本科生、研究生)。
我们的现行补贴标准:高中阶段每人每学年补贴1000元,高校每人每学年补贴1500元。
申请的程序:1、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(区、场)残联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东台市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申请审批表》。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、残疾人证、学生证或就读学校证明,或大学录取通知书。2、所在镇(区、场)残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核实,确认材料的内容是否属实,提出审定意见,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上报市残联审批。3、市残联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查审核,签署审核意见。据实填写《县(市)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申请汇总表》,予以公示无异议后,报盐城市残联复审,盐城市残联报省残联审批。4、每年8月底前后,市财政、残联根据审核确认的补助额,直接支付到残疾学生或其监护人个人账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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