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中残联的规定,目前社会残疾分为:视力残疾、听力残疾、言语残疾、肢体残疾、智力残疾、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七类。每个类别相应分为:一级、二级、三级和四级四个残疾等级。残疾证办理的方法是这样的:
1、申请人或监护人持申请人的身份证、户口簿到所在镇(区、场)残联申请。
2、镇(区、场)残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(出院小结或病情诊断证明、相关影像资料或村居相关残情证明等)进行审核,手续齐全的,进行网上个人信息的填报,并在相应栏目中加盖审核章;如手续不全,退回补办。
3、市残联对镇(区、场)残联提交的申请进行初审(包括网上和纸质材料的审核)。
4、评定前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,由市卫计委抽调相关医疗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小组,每组随机确定2-3名评残医生;约请市财政及派驻纪监组等部门派人现场监督,要求参检医生工作期间关闭手机、不检测自己看过的病员等等。由镇、村(社区、居委会)通知材料初审合格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到确定的地点参加鉴定。对于长期卧床、行动不便的,可以申请上门鉴定,集中鉴定结束以后,我们将邀请鉴定医生登门鉴定。
5、对于参加评定符合定级条件的残疾人员、疑似重度残疾人员,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抽查复核。市残联对拟发证的对象分类在《东台日报》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的,报盐城市残联审批办证。
6、镇(区、场)残联发放残疾人证。
7、对于被举报的或评残定级后残情发生变化的对象,市残联将组织复查,并根据最新的检查结果定级发证。需要复检如果当事人不配合的,残联注销其证件,如果享受涉残待遇的,通知相关部门停止发放。
8、福利企业残疾职工残疾人证的认定。办证2年以上的残疾人证结合残疾人康复、脱残的具体情况进行认定。
9、根据残疾人证管理的相关规定,残疾证有效期为10年,我们要求2009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残疾人证,目前要主动申请参加今年10月份进行的残疾鉴定。请镇(区、场)和村残协要做好动员、服务工作,否则将影响相关涉残待遇,责任自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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