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我们根据省残联的统一安排,提供服务的有6岁以下残疾儿童基本康复和7—14年残疾儿童肢体、脑瘫和孤独症巩固性康复。残疾儿童救助康复的范围是:具有本市户籍、经医疗机构确诊、身体状况稳定、有康复价值、家庭成员有康复训练需求并且配合的14岁以下残疾儿童。康复救助类别包括:肢体残疾、智力残疾、听力残疾、言语残疾、低视力残疾、孤独症及多重残疾(听力言语不属多重残疾)。
申请程序是这样的:
1、每年12月至次年1月为集中申报时间。由残疾儿童家长到所在镇(区、农场)残联申请,经镇初审后,填写《0—14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审批表》(一式三份)。
2、残疾儿童家长持户口本、相关就诊资料、医保卡(或新农合)原件及复印件、带残疾儿童到市妇幼保健院出具相关残疾情况证明,然后,带齐资料到市残联进行审核。
3、对于需转介到市外康复的残疾儿童,按省两部门的《通知》要求,市残联对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,签署审核意见,报盐城市残联审核后,视情安排相应的康复机构。
4、残疾儿童家长凭审批表,带小孩及个人用品到指定康复机构,鉴订协议,接受康复。这里强调一下的是:康复期间一般要有一名成人家庭成员陪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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